劳动合同制度是劳动法制中基础性的制度,而劳动合同解除制度是劳动合同制度的核心。设定与规制劳动合同解除权,对于完善整个劳动合同解除制度有着重要意义。劳动合同解除权的制度设计需达成一个相对的平衡,这种平衡应体现在保护劳动者权利与尊重用人单位用工自主权之间、在实现体面就业与维护管理次序之间。本书从劳动合同解除权的基本原理出发,全面介绍了雇主解雇权、雇员辞职权的特点和实践,通过对雇主解雇权的有限限制实现劳动者的基本权利保障。最后是劳动合同解除权行使的后合同义务,在劳动合同效力终止以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仍然存在着一些未尽事宜需要双方处理。
李静 女,法学博士,哈佛大学高级访问学者,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法学院讲师,中国社会保障学会理事,中国社会法学会理事。在《中外法学》《人口与发展》《残疾人研究》等期刊发表文章二十余篇,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中国法学会等课题数项。主要研究领域为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残障人权益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