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人的类本质”概念是历史唯物主义的核心基础概念。“类”是人对自然与自身客观普遍性的概括。“人的类本质”则是人以普遍性为对象的对象性本质。人的类本质不是精神性、意识性的,也不是纯粹的抽象物,而是一种能够将现实性与抽象性结合起来的“具体普遍性”的概念,是马克思用唯物辩证法对抽象本质论的改造。人既在意识中也在实践中以普遍性为对象,并通过占有对象普遍性的对象化活动实现和确证自身的类本质。在此过程之中,人的类本质与其现实化形成的各种类特性之间存在着抽象与现实、普遍与特殊、无限与有限、主体与对象等矛盾,这些人所特有的内部矛盾构成人的潜能所在。作为潜能的人的类本质则规定了人的本质需要和本质能力,人类历史的全部内容就是人的类本质潜能现实化的过程展现。
在历史唯物主义中,马克思“人的类本质”概念作为一个融贯性线索,既为异化劳动设立了标准,也为共产主义社会中真正的人设立了标准。这一标准是马克思把握人类历史发展规律的关键,也是他后期进行更具体、更科学的政治经济学和革命理论研究的哲学依归。只有使人的现实性不依赖和受限于外物而直接与人的类本质相统一,人的自由个性和类的普遍性相统一,真正的人与真正的共同体相统一,人才能获得真正的解放。
王翕,女,中共党员,四川省武胜县人,西南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马克思主义法哲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