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慧星先生的学术经历,是我国改革开放四十多年的民事立法发展与法学研究的浓缩写照。
本书以当代中国民法典的编纂为线索,选取了梁慧星先生不同时期的重要著述,按照经济合同法的修订、统一合同法的制定、物权法的制定、侵权责任法的制定、民法总则的制定、民法典的编纂分编选排,每一篇文章都凝结了作者的法学思想与学术精神。这些文章记录了改革开放后,当代中国民事立法逐步发展并最终完成民法典编纂的进程,记录了当代中国法学学术逐渐走向繁荣的历史,承载了法学家的家国情怀与责任担当。
同时,本书还选取了梁慧星先生关于法学方法论的开创性研究。"
"梁慧星,1944年生,四川省青神县人。著名民法学家,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法学研究所研究员,研究生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第四、五、六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委员。第十届政协全国委员会委员,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主席团成员)、第十一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曾任山东大学法学院院长,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公安部监督员。现任北京仲裁委员会主任,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特聘教授、民商法律学院名誉院长。1986年国家人事部批准为“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992年起享受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
著有《民法》(民法总论》《民法解释学》《裁判的方法》《法学学位论文写作方法》《中国民法经济法诸问题研究》《民法学判例与立法研究》《为中国民法典面斗争)《生活在民法中》(民法第一课》《民法总则讲义》《民法物权讲义》《合同通则讲义》《民事解答录》等;合著有《合同法》《物权法);主持编写《民法债权》《中国物权法研究》《中国民法典草案附理由》:编辑出版《民商法论丛》(中国民商法专题研究丛书》《新时代法学学术文库》,主编《从近代民法到现代民法》《为权利而斗争》等。"